通教基〔2012〕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普通中学:
为充分发挥我市中考改革对学校自主办学、科学管理、教育创新、提高质量等方面的推动作用,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推进中考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1〕124号)精神,对“中考改革背景下学校办学实践”项目的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1.中考改革促进学校创新管理的研究与实践
2.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的自律机制建设
3.中考改革背景下学校诚信制度的建设与实践
4.中考改革促进中小学特色办学的研究与实验
5.校本化高效课堂建设策略研究与实践
6.小班化教学实验
二、项目申报
对项目1—5,每个县(市、区)各确定一至二所学校(以普通初中为主)进行项目申报。有初中部的直属学校每校申报一个项目(附件1)。今年增加第二批小班化教学实验学校,各县(市、区)根据名额安排(附件2)进行推荐。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专业力量对所属学校的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论证。直属学校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及县(市、区)项目实验学校名单一式二份(附件3)于3月10日前报至我局基教处。联系人:顾志刚,电话:85215747。
三、项目管理
(一)实验周期。项目实验学校按两年的周期开展实验。2012年为项目启动与实施期,2012年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13年为调整优化期,2013年年底进行效能评估。
(二)管理方式。所有申报项目实行市级统筹、校本管理与县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项目实验学校根据经论证的实施方案制定详实的实验计划,并按两个时间段开展实验和进行效能评估。县(市、区)教育局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对所属学校的实验情况进行管理、指导和评估。市教育局对实验工作进行调研检查,组织实验工作的县际交流活动并对实验成果和经验进行推广。
四、实验建议
(一)增强责任意识。“中考改革背景下学校办学实践”是我市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南通市推进中考改革,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的项目任务之一,各地和各学校要从推进教育创新,提升办学品位的高度主动实验,积极作为,力求形成具有推广意义的成果与经验,为深化中考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作出有益探索。
(二)重视制度建设。实验学校应根据自己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努力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能够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使科学合理的制度为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发展能力提供切实保障,为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帮助。
(三)突出实践取向。实验学校应将更新教育理念和优化办学实践结合起来,尤其要通过项目建设实现办学行为的整体优化,实现内涵品质的全面提升。要重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主体作用,通过开展多种活动不断优化师生的行为方式。要积极争取广大家长和社区组织的支持,努力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良性互动。
附件1: “中考改革背景下学校办学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2:南通市第二批小班化教学实验学校名额安排表
附件3:“中考改革背景下学校办学实践”项目实验学校名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